一、 依中華民國 114 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網球技術手冊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抽籤原則之規定: 團體賽:114年全大運網球分區錦標賽三區冠軍隊及114年全大運承辦學校為 1-4 種子,三區亞軍隊為5-8種子,尚餘缺額由113年全大運網球會內賽前8名依序遞補。以各分區錦標賽同區冠、亞軍之隊伍同區第一輪錯開為原則。
二、 大會名單中誤植中國醫藥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共同為113年一般組團體賽第五名。
三、 經中國醫藥大學申述該校為113年一般組團體賽第四名,理當擔任本次賽會第七種子,而政治大學、中興大學二校將抽一校遞補為第八種子。
四、 本校將訂於114年4月11日於長榮大學進行重新抽籤,相關資訊將另行公告。